摘要:
阿P是我儿时熟识的一个玩伴,他有三个姐姐,到他这辈,家族的男丁已是三代单传了。后来些许听到传闻,说这独苗也并非亲生的,而是他的祖父和父亲迫于死后断了香火的考虑,让他的母亲“借”了几夜“东风”,尴尬的是,施“东风”的人恰是同村的,阿P长得很像这个人,于是,这“糗事”也就传开了。阿P小时候很调皮,家里人把他又看得很“金贵”。我依稀记得,小时候我和他在稻田里“打泥巴仗”,他的姐姐端着饭碗拿着勺子在一旁守着,阿P玩累了,姐姐就喂一口饭,他的童年即是这样过来的。
离开故乡,我与阿P也就断了联系,只知道初中毕业后的他,便在社会上混了,些许的传闻,或有些夸张,非是他拿刀追人砍的事,就是别人拿刀追他砍的事。他的“父亲”也曾几次拿钱去派出所或看守所里赎他,后来竟也“疲”了,或许是再也拿不出钱来,于是阿P成了看守所的常客,甚至还上过通缉名单,但也没听说犯下惊天大案来,无非是些打架斗殴、偷鸡摸狗的事,当然,有时候也会出面帮助政府或开发商搞拆迁工作。有年过年时回家,我在路上碰到了阿P,手臂上纹着一条蓝色的蛇,这大约就是我故里“黑社会”的标志吧。我依然记得初中时的数学老师,教训那些一心想当混混的学生时,说的那番话:混黑社会也不要在SS混,一个屁大的地方,就几万人口,你当上了老大,我都觉得你“作孽(可怜的意思)”。
再一次听到阿P的信息,是去年的中秋节,与另一儿时的玩伴聊天时,知晓了阿P的一些际遇,在当地,甚至颇有传奇色彩,演绎了若干版本,皆可名曰“Q水库的轮奸杀人事件”。据说,有一天晚上阿P和几个小弟在某饭店吃饭,看上了一个端盘子的服务员,生拉硬拽把她拉上车,带到了Q水库畔的草地上,几个混混糟蹋完这姑娘,把她打晕,想把她扔进水库里淹死,谁知道姑娘落水后竟然清醒过来,而且水性很好,很快就游到了水库中央,朝着水库的对岸游去。混混们一看糟了,于是几个穿着短裤,光着上身的男人,在夜里围着水库的边沿跑,不顾看不清的荆棘和乱石,拼命地追那个可怜的姑娘,终究是因为水库狭长的缘故,混混们没有能追上。姑娘游上了案,连忙跑到派出所报了案,阿P和那几个混混很快就被警察抓住了。阿P的父亲知道这次事情闹到了,于是找到受害的姑娘家,提出一个“提亲”的荒诞建议,说是阿P娶了这姑娘,让姑娘的父母去游说警察,把阿P放了。姑娘的父母收了“聘礼”,竟真的去找警察“说情”,而“久未破过案”的警察完全不理这茬,于是阿P和那几个小混混绑架、轮奸、杀人未遂的罪名都成立,移交了司法机关,等待判决。
小时候,尝听说阿P的父亲是文革中破四旧的健将,据说当年的宗姓的大祠堂就是阿P的父亲带人捣毁的,那些代表“封建思想”、“封建势力”的陶俑木偶,被阿P的父亲推下神坛,打得粉碎。而听闻了阿P的事,我倒觉得那些陶俑木偶大约早就植根在些许人的脑海里罢,无法捣毁。而今的中国,大曰“思想解放”,而大约最需要思想解放的农民,却无法触及这“思想的解放”,今的农村,未富裕的,思想依旧愚昧着;而富裕的,思想或许更加地愚昧罢。
9亿的农民,他们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是什么,须去考量、须去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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